機場管理局宣布,為進一步加強保障機場員工、旅客及其他機場使用者,將由今年8月1日起,要求所有進入機場禁區範圍的機場員工必須出示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證明,即員工於進入機場禁區的14日前,已完成接種兩劑疫苗,否則要出示即日有效的陰性檢測結果證明。

一名居於大埔運頭塘邨的男子,較早前初步確診感染L452R變種病毒株,他任職機場地勤,並在大埔新達廣場兼職顧客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