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敖暉(左)及袁嘉蔚(右)申保釋被拒。資料圖片
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等4人早前就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案,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上月初判黃之鋒入獄10個月,岑敖暉入獄6個月,袁嘉蔚入獄4個月,梁凱晴入獄4個月。其中岑敖暉及袁嘉蔚今早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彭偉昌聽取2人代表資深大律師夏偉志陳詞後,終拒絕2人申請,下周初公布書面理由。
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四人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與其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