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三起實施抵港者縮短檢疫期安排 20間機構獲認可驗抗體
06月26日
政府公布認可私營檢測機構名單,包括20間醫院和化驗所等。認可抗體測試必須符合指定條件,包括須為「新型冠狀病毒刺突蛋白IgG或總抗體,或替代中和抗體測試」、樣本採集當日起計3個月內須到獲認可的醫務化驗所進行測試,並按規定格式列印報告,或上載至政府將推出的電子系統。
政府指放寬檢疫期的安排分兩階段實行,第一階段安排將於下周三(30日)實施。市民可於離境前於本港接受獲認可抗體測試,相關的結果證明可於回港時用作實施強制檢疫要求。
政府將於7月內實施第二階段安排,即涵蓋在機場為抵港人士提供自費的第二階段抗體測試服務。有關措施的具體安排將於稍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