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發文,談及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演變及其想法,指大部分政治助理是政府的過客,而且表現參差。

葉劉淑儀提及議員李慧琼日前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一項「改革主要官員問責制」議案辯論,指主要官員問責制推行至今已逾18年,但未能充分達致其目的,促請政府因應最新形勢,積極求變,檢討主要官員問責制,並獲得通過。

她指,相關議案勾起她很多回憶,又指在回歸後親歷及目睹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演變,並有不少想法。她指,要有效發揮問責制的優點,就要找對的人做對的範疇。政府於2008年推行擴大問責制,增設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讓副局長分擔局長的工作,概念上合情合理,但指大部分副局長現時並非「紅褲子」出身,毫無政府經驗,對局內運作不熟悉,有些更欠缺相關專業背景,入職後只能分擔部分工作。她認為,局長或副局長至少需有相關的專業背景或公共行政經驗,才能有效發揮其職能。

她又指,政治助理應主理政治工作,但目前的主要工作似乎是聯絡政黨和議員,並指大部分政治助理是政府的過客,而且表現參差。她認為,若政助表現不佳,其局長責無旁貸,並指局長絕對有責任發掘下屬的才能,培訓、引導下屬好好發揮。她亦認為,副局長不應是政助的升職位,傳媒及公眾也不應有這錯覺。她認為可仿傚回歸前設立「開放首長級職位」,例如在政策局內開設首長級D2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