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今日向員工發通告表示,董事會決定由7月1日起,集團將停止運作,勞工處表示十分關注事件。

壹傳媒指,根據勞工法例,人力資源部將跟進相關員工的補償事宜。勞工處提醒蘋果日報/壹傳媒有限公司須就僱傭事宜與員工坦誠溝通,並作出妥善安排。
  
發言人續表示,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必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7天內支付工資及解僱補償。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相關規例,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如僱主無力償還欠薪或其他僱傭款項時,勞工處會協助員工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提出特惠款項的申請,並按員工需要協助他們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