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布吉恢復對港通關 港人打完針可出行
07月01日
根據規定,旅客於入境布吉前14日前,須接種完接種兩劑新冠疫苗,18歲以下如與父母同遊,則可獲豁免接種。此外,旅客入境時須持有72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埗後需作病毒檢測,逗留少於7天的旅客,須於第6天或第7天再作檢測、逗留10至14天的旅客,亦須於第6天或第7天作第二次檢測,並於第12或13天作第三次檢測。
同時,旅客須事先購買旅遊及醫療保險,涵蓋與新冠病毒相關治療及醫療支出,保額至少達10萬美元,旅客亦須提供「SHA+」標準指定酒店預訂證明,除非提供14日內的回程機票作證明,否則須入住指定酒店至少14天,同時需下載追蹤應用程式,並事先於所在地的泰國大使館申請入境證書
當旅客抵達布吉旅客後,如經病毒檢測後呈陰性,將可到訪布吉任何地方,期間需遵守當地防疫措施,包括於公共地方及交通工具戴上口罩,逗留布吉14日後,他們將獲准到泰國其他地方繼續行程。
「布吉沙盒」計畫亦設有「熔斷機制」,如布吉島每周新確診感染個案達90宗,或者住院率達到當地衞生系統容量的8成,措施就可能會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