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施出口空運貨物百分百安檢安排
07月01日
為提升全球各地的航空保安水平,國際民航組織於2016年9月發出一項政策指示,以加強空運貨物保安。其中一個符合政策指示的方法,就是為所有出口空運貨物進行安檢。
民航處認可了超過130個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於機場以外的地點進行安檢工作。現時,從香港出口的空運貨物可在香港國際機場貨運站或機場以外的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進行保安檢查。
為協助及讓空運物流業界作好準備,以符合有關政策指示,民航處諮詢業界後,於2018年10月推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計劃」,邀請空運物流業界有興趣者參與計劃,於機場以外的地點設立及營運空運貨物安檢設施;並於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實施為期18個月的過渡期安排,將香港出口空運貨物安檢的百分比分階段提升至百分之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