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情周記】恐襲難有光環 效果適得其反
07月05日
七月一日是香港回歸的周年紀念日,過去例必有反對派遊行,去年起《港區國安法》成立,加上疫情肆虐,大遊行被叫停,今年情況也是一樣,由於疫情和對社會秩序考慮,警方不批准申請組織搞大遊行。七.一當日,有個別人士繼續活動,整體情況在可控範圍。只是到了晚上,有一名五十歲男子在銅鑼灣用刀向警員施襲,之後竟自插心臟自殺。警方事後把這次襲擊事件定性為「孤狼式恐襲」,社會為之震動。
「孤狼式恐襲」近年在西方國家經常發生,被殺傷的人為數不少,非常恐怖。「孤狼」只是個人,行動無組織在背後策劃,他們潛伏在公眾當中,要獲取情報和將他們找出來,相對有組織行為困難。這些孤狼要進行襲擊,毋須使用甚麼複雜武器,駕駛一部汽車就可以施襲,今次的孤狼就只用一把刀,同樣有巨大的殺傷力。在黑暴期間,有人曾用鎅刀襲擊警員,這次行兇者自殺,造成的社會效應更大。
國際慣例不向恐襲妥協
襲擊事件發生後,有人走出來獻花,有人在網上讚揚,視為烈士,有人把警方制止獻花的片段上載,形容為警暴,在社交媒體上大肆宣揚。香港發生「孤狼式恐襲」,社會震撼,這種形式的恐怖主義早在世界各地時有發生,有些人要表達一些包括宗教、種族和政治等個人訴求,不惜使用暴力傷害他人。比較近的就發生在上月初,加拿大多倫多一名二十歲青年出於對種族的仇恨,用小貨車駛上行人路撞死一家四口的伊斯蘭家庭的慘案。這些「孤狼」最初可能只是針對執法人員,但隨着執法人員警惕增加,不易下手,就可能轉向平民,禍及無辜。
往績證明,這些透過暴力襲擊去爭取訴求的方式,能夠成功的機會微乎其微。因為任何社會和政府都不會向恐怖活動讓步或者妥協,明白一有任何的讓步或妥協,變相等於鼓勵這些行為,後果會非常惡劣。剛升任保安局局長的鄧炳強,就清楚地批評美化暴力行為者做法令人心寒,政務司司長長李家超和多個紀律部隊公會亦齊聲譴責,死者任職的公司也對事後發表的一份措辭不當聲明表示追究,反映不容行兇者戴上任何光環。
至於今次向警員施襲之後自殺的五十歲兇徒,為甚麼會這樣做?原因仍有待警方調查。但看外地發生的「孤狼式恐襲」事件,行兇者都是思想比較偏激的人。回顧香港過去的八至十年,政治氣氛不斷激化,激進者使用暴力去爭取所謂的政治訴求不斷升級。香港人以往爭取民主都比較和平理性,香港的民主進程亦平穩地發展,事實上,香港人的民主和自由度,比回歸前只增不減,例如政制愈來愈開放,港人如何大罵政府,高叫特首落台也沒有任何後果。
不過,自從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提出「違法達義」的歪理,在社會高調宣揚之後,港人以違法甚至暴力方式去爭取訴求,愈演愈烈。這批人的行事方程式是對任何議題都絕不妥協,政府不全盤接受要求,所有提案全部推翻,然後採取更激進的方式抗議,終於把本來和平的的港人變成接受,習慣以暴力、違法的方法爭取。
訴求要去到盡,得不到,便用強取心態對抗。二○一四年先來非法佔領運動,繼而是暴力式的非法佔旺。在反修例中,激進者攻入立法會、塗污國旗,繼而擴散至社會民生層面,公然破壞公共設施和店鋪,隨着襲擊不同政見的人,甚至當眾放火燒人,恐怖的手段,令人難以接受。七月一日發生兇徒用利刀襲擊警察然後自殺,已發展到另一個高峰。
回看整個事件,警員在街上執勤,有人懷有目的,見到警員就悍然施襲,該警員在毫無防避之下受傷,兇徒自己用利刀刺向胸部死亡。兇徒起事不涉及警方執法或施壓,懷疑只是心生不滿,絕不妥協,便採取激進的行動,但求一拍兩散,看來已是走入「牛角尖」。
送人頭徒添中港不信任
這種傷人自殘的做法不是新發明,在政治上根本難有實際效果。香港的主權還是治權,都屬於國家的大政,絕不可能因為某些個人行為會出現絲毫改變。甚至是領導人,也不可以隨便按自己的意志,作出讓步,這種不向恐怖主義妥協的原則,同時是國際慣例。若有人以為作出一些激烈行為,可以收到效果,未免思想過於簡單。
當見到有些家長竟然帶同子女去行兇現場獻花,或稱兇徒為烈士,鄧炳強直斥其非,表現正氣凜然,直斥這些父母如此教導子女令人心寒?同時強調警員必定執法。
說到底,特區自回歸以來,港人一直豐衣足食,政治大方向是開放而不是收緊。只是過去幾年,有些人想奪權,不斷提出種種的不確定理由,進而作出種種的脅逼行動,要求政府妥協,才令中央不得不出手。特區沒有暴政,只是一些人思想受到影響或煽惑,認同了歪理,香港社會不需要烈士,這些暴力人士也沒有值得推崇學習的地方。
以政治之名行恐怖襲擊,看真只是要幫別人送人頭?成功的機會又有多大呢?今次的極端行為,只會增加了中央對香港局面的惡劣的評估,加深了中央對港人的不信任。對於這種「孤狼式恐襲」,中央一定不會作出讓步,結果只能夠令到中港之間的不信任提高,產生的效果完全是浪費氣力,適得其反。
特約作者:陳約翰
全文刊《星島日報》專欄「港情周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