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劉光源在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上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終結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長期不設防的歷史,與國外的國安法相比,都在尊重及保障人權上秉持更高標準,明確列出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及自由,以及各項重要法治原則,同時體現極少數保護大多數的原則。

劉光源指,一些西方國家的國安法密不透風,在打擊國安犯罪上毫不留情,甚至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打壓別國企業,但卻持續污名化及陰謀化《港區國安法》,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劉光源又指,香港回歸以來,一些外部勢力利用特區的制度漏洞,頻繁插手香港事務,妄圖將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政治實體、滲透及顛覆分裂的橋頭堡,嚴重威脅國家安全。他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能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有力震懾不法之徒,並有效阻礙外國勢力勾結本土反中亂港分子干擾香港事務。

劉光源表示,一些國家在《港區國安法》制定後,氣急敗壞地對中國及香港揮舞制裁大棒,只能說明他們「被擊中、刺中要害」,更證明《港區國安法》立之有理,正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