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星徐熙媛(大S)近日屢傳離婚消息,其丈夫汪小菲昨遭俏江南(South Beauty)買家入稟高等法院。買家指汪小菲涉虛假及誇大俏江南的價值及過往表現,在買賣股份參與談判時欺騙買家。買家遂要求法庭頒令汪小菲不得處理買賣股份所得的逾3600萬美金款項及任何可追溯款項,需退回款項之中的不當得利,並要求涉疏忽、欺詐、違反誠信的汪向買家作出賠償。

原告為La Dolce Vita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甜蜜生活美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被告為汪小菲。

台灣女星徐熙媛(大S)的家姑張蘭是內地知名餐飲集團俏江南(South Beauty)的創始人,原告在入稟狀指它在2013年12月,向張蘭、Grand Lan Holdings Group (BVI) Limited、South Beauty Development Limited購買俏江南的股份後,成為俏江南的大股東。汪小菲當年曾協助買賣股份事宜,賣家向原告提供一些指俏江南生意興隆並有望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財務資料,令原告相信並向張蘭支付逾2億8千萬美金,當中逾3600萬美金已轉帳給汪小菲。

原告及後發現有關財務資料並不準確,質疑汪小菲虛假及誇大俏江南的價值及過往表現,涉疏忽、欺詐、違反誠信,要求汪不得處理買賣股份所得的逾三千六百萬美金款項及任何可追溯款項,需退回款項之中的不當得利,並向買家受騙一事作出賠償。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