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6月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與《蘋果日報》有關的3間公司的資產,自《蘋果日報》及壹傳媒旗下媒體相繼宣布停止運作後,前員工迄今仍未獲發放6月份薪金及遣散費等款項。勞工處處長孫玉菡出席大埔區議會大會,被區議員問到相關問題,僅重申勞工法例下僱主責任清晰,又強調公司面對其他法律責任,與勞工責任不可以混為一談。

會上,區議員任啟邦問到,《蘋果日報》早前停止運作,近1,000名員工即時飯碗不保,當中涉及資深員工,公積金、遣散費等金額龐大,但僱主目前因戶口被凍結無法支薪,勞工處會否提供任何支援;另一區議員姚鈞豪亦關注問題,稱今次事件「不是僱主故意欠薪,係有錢沒法支付」。

孫玉菡表示,僱主根據條例要支薪,在法例上是很清楚,如果相關員工有疑問,可到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查詢。

孫玉菡隨後再回應區議員追問時,只重申僱主有法定責任支薪,強調「要分清楚公司面對其他法律責任,同勞工責任不同,不可以混為一談」,早前處方亦已發新聞稿,建議《蘋果日報》員工如有問題,致電熱線或到任何一間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都幫到手」。

勞工處會後表示,處方熱線收到約10宗《蘋果日報》員工查詢,暫沒接獲正式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