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公佈落實劏房租務管制措施,設4年租住權,加租上限15%,相關條例將於周五(9日)刊憲,料最快年底或明年初實施。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在制定租金加幅上限時,已平衡租戶權益及業主私有產權。

陳帆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有關加幅為每兩年的加幅,參考差餉物業估價署過去20年的數字時,發現有相當多年份的租金加幅均超過15%,其中2011年更增加逾3成。他重申,加幅不可超過署方私人住宅物業租金指數變化。

陳帆又表示,新措施規定,租客及業主必須簽訂標準合約,現時大部分劏房業主均有與租客簽訂租約,相信日後的情況會更好,未來會透過租客及非政府支援機構監察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