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行為,禁止「起底」行為,包括Facebook及Google等科技企業表示,可能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務,以免在港員工面臨刑事起訴。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有關條例目前仍在草擬階段,將參考外國準則及律政司意見,並清晰列明「起底」行為及意圖。

鍾麗玲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相關條例建議有必要性,指自2019年6月起至今年5月底,私隱專員公署已處理逾5,000宗「起或」投訴,認為修例可令公署「一條龍」處理投訴、調查及作出起訴,能更快及有效處理。

鍾麗玲指,一直有就涉及私隱內容出信相關平台,要求涉及私隱的內容下架,約7成平台會處理,認為情況並不理想,主要涉及海外平台。她期望,有法律基礎要求移除內容,又重申若供應商收到通知後移除內容並無問題,並不會影響正常合法商業活動。

鍾麗玲又表示,相信有關企業不了解條例的背景及涵蓋範圍,亦擔心要負上刑責;若企業同意「起底」問題嚴重,要保障私隱,便需要解決問題,而公署樂意向有關科技企業解釋修例目的。她又強調,修例只涉及非法行為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權利涵蓋範圍,所建議的刑事調查權與警方一樣,不解企業為何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