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 無海外法官拒當非常任法官 07月07日 列印 李家超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沒有海外法官拒非常任法官邀請。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大會會議上表示,本港13名海外非常任法官中,其中一人將於7月底任期屆滿後離港,認為各人都有自己的考慮因素,他不宜評論個別個案。自《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沒有海外法官拒絕出任本港非常任法官的邀請。會上,民建聯周浩鼎批評,有海外法官藉離開崗位,以抹黑《港區國安法》及一國兩制;經民聯林健鋒關注,如何確保被委任的海外非常任法官了解本港及內地情況。李家超指,相信被委任法官都是司法專才,不會有問題;控辯雙方有責任在審訊期間,就重要的法律觀點陳詞及提供論據,讓法官了解案情及香港實際情況。他又指在香港履行職務的海外法官,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