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向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提書面質詢,指在2017年至2021年教師語文能力評核試中,只有44.6%考生於英語寫作取得3級評分或以上的成續,擔心教師的語文能力。教育局回覆指,語文能力評核是公開考試,考生不反映這兩科現職教師團隊的語文水平。

教育局表示,當局自2000年起實施語文能力要求政策,但持有相關學位(例如主修英文科)並曾受教授英文科的師資培訓,或持有主修英文的教育學士學位的人士,可申請全面豁免而毋需參加評核。由2006至07學年開始,所有在職的英文或普通話科常額教師,均已全部達到語文能力要求。

局方續指,語文能力評核是公開考試,沒有限制報考人士背景,評核的對象主要是有志成為英文科或普通話科教師人士,應考者主要是任教其他科目的教師,以及未入職但有志成為英文科及普通話科教師者,例如正在大學修讀非英文科課程的大學生。因此,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結果,並不反映現職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的語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