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大三罷」示威行動,19歲男學生涉於葵涌損壞水馬及交通燈等,相隔約一年半後今早就一項刑事毀壞罪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9月2日再提堂,以待控方索取相關文件,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林政獲准以5千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報稱地址。

被告林政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葵涌順德聯誼總會李兆基中學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損壞14個水馬,15個水馬隔板,130支交通燈,25個膠圍欄,28個交通雪糕筒,8個路牌,1支臨時交通燈,36支鐵通,財產屬於鴻業(香港)工程公司,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