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菜充當本地菜 菜檔負責人違《商品說明條例》罰款三千 07月08日 列印 一菜檔負責人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罰款。資料圖片 海關表示,一名菜檔負責人因供應及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蔬菜作銷售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3,000元。涉案約214斤蔬菜亦被沒收。 海關指日前接獲舉報,指有菜檔懷疑出售聲稱為本地蔬菜的內地進口蔬菜,隨即採取行動,於涉案菜檔檢獲一批蔬菜。經調查後,證實有關蔬菜從內地進口,與聲稱不符。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