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文化和旅遊部昨日(7日)在官方網站上發出徵求意見稿,指近年歌舞娛樂場所的歌曲點播系統含有禁歌,需建立違規曲目清單制度,又鼓勵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提供「健康向上」的卡拉OK音樂。

《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指出,近年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含有違禁歌曲的現象屢禁不止,去年通過行業自審,發現違禁曲目就有多達100多首。

稿中提到,禁止的內容共有9大項,包括: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主權或者領土完整的;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傷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宣揚淫穢、賭博、暴力以及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教唆犯罪;違背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稿中強調,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應當使用來源合法並經過內容自審的卡拉OK音樂。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在提供卡拉OK音樂前,應建立內部自審機制,審查曲目、屏幕畫面等內容,又要確保卡拉OK音樂來源合法、內容合法。

稿中又指,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可提供「健康向上」的卡拉OK音樂,並設立優秀歌曲專區,傳播正能量。

內地文化和旅游部擬負責建立全國卡拉OK音樂內容審核專家小組,建立違規曲目清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