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獸醫男護士於前年理大衝突期間推撞警務人員一下,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感化官建議判以240小時社會服務令,鄭念慈裁判官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指,被告已還柙兩星期,已像坐牢一段時間,而本案的襲擊情況屬於輕微,不涉及任何武力,警長只是「心口近鎖骨位置有紅印」,而且被告親自撰信向警長道歉,最終判以被告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被告在2008年起任職獸醫護士,月入2萬元中3000元給予母親家用,現時有深切反省及悔意,亦親筆撰寫道歉信予警長。被告案發時只是心急想盡快回家,「一時衝動推咗警長一下」,被告亦自認低估法律後果。

鄭念慈裁判官指被告年紀尚輕,有穩定工作,背景比較良好,沒有案底,僱主有意重新聘用,而被告同意本案襲警情節,親筆撰寫道歉信予警長,相信已買了一場大教訓。襲警案有需要判處拘禁式刑罰,但本案的襲擊情況輕微,沒有涉及任何武力,情節並不嚴重,警長心口微紅但沒有受傷,而被告判刑前還柙兩星期,已像坐牢一段時間,故決定以220小時社會服務令處理。

31歲男被告李君珩,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公主道近編號AA8978的燈柱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