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天。

該名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男子於本月3日入境時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7天。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本月4日企圖離境,並於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4)及8(5)條,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天。

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截至今日,共有153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周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