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接受一個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港府正就訂立「假新聞法」進行法律研究,又指若新聞界訂立自我守則規管,靈活度會較大。香港記者協會回應指,以「行政及立法手段」強行干預「社會契約」式的社會運作,只會適得其反,期望政府在提出所謂「假新聞」的名詞,或對新聞界妄加非議前,先了解界別的運作。

記協表示,本港新聞界一直以來,均有「自我規管」的做法,公眾可於記協網站上,取閱新聞從業員的相關守則。多個新聞組織均設有投訴機制,包括記協。協會的「操守委員會」多年來都會接受公眾對新聞界的投訴,並邀請有社會名望的獨立人士依據《記協專業守則》列明的11項守則審視個案。每項投訴的裁決亦會公開。

記協重申,「專業自主」是本港一直行之有效的制度,亦是各項專業在香港能蓬勃發展的重要基石,只有獲得大多數市民信任的傳媒,才會具有第四權的監察功能。記協同意新聞界應當每日三省吾身,恆久不斷地爭取大眾信任,承諾將繼續與同業並肩而行,互相砥礪,檢視不足,捍衛香港的新聞自由及新聞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