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因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早前被判入獄四個月,並失去區議員資格。梁凱晴在獄中寫信,指自已申請單人倉受到懲教處刁難,而想投訴亦會遇上多重障礙。 梁凱晴社交專頁今日發佈梁凱晴在獄中的信件。專頁編輯指,懲教處正調查梁凱晴是否有違規行為,有機會會以單獨囚禁(水飯房)作懲處。  

梁凱晴在信中提及,之前曾申請轉單人倉,因為由她第一日(5月28日)入獄開始,已經聽到有人在背後跟她說:「你成日上報紙呀嘛,我認得你!」。她形容,這些人說話「with hateful tone」;亦又人試過對她說:「行路小心啲呀」。  

她向懲教職員反映,懲教職員亦表示收到她轉單人倉的申請,惟半個月後仍無任何回覆。及後她從總懲教主任得知,她並無就申請轉單人倉填寫申請表格,惟半個月來都無人告知她須要填表格。一個月後,懲教以「理據不充分」為由,不批准她轉到單人倉的申請。 

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等4人早前就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案,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上月初判黃之鋒入獄10個月,岑敖暉入獄6個月,袁嘉蔚入獄4個月,梁凱晴入獄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