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星期,有百多名反對派區議員決定請辭。他們望風而潰,有人認為與政府可能會DQ近二百名區議員,並會向他們追回過百萬元薪酬的消息有關。不過,區議員不是儍人,他們是否只靠收風就想走人?

隨着區議員宣誓期限快到,政圈傳出政府將褫奪約二百三十名區議員的資格(即DQ),還會向不符合資格的區議員追討此近百萬元的薪津。由於自行辭職可以避過被政府追繳薪津,十八區區議會議員遂爆發辭職潮,至今已有超過一百三十名區議員辭職。眼見反對派地區力量潰散,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澄清事件,提問有多少區議員會被DQ,又質疑政府追討被DQ的區議員上任至今的薪酬的做法是否合理,政府未有回應,羅昨天亦決定請辭。

失位追薪機會有數得計

能夠當選區議員,不會完全不用腦,反對派議員紛紛出逃,自有一番分析和盤算。政圈傳出會有多達二百多名區議會議員被取消資格,這數字是從何得出的?一個根據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反對派議員仍然以身試法,繼續搞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步曲」中的初選,結果是搞手和參與的議員齊齊被拘控。雖然被告未定罪,但對公職人士的審查門檻應該比刑事罪行為高,所以有消息指協助搞初選的人,例如借出辦事處作為投票站等,就算願意宣誓,是否就等同可以信納他們是愛國人士,當事人心中有數。據聞,單是涉及這個借出辦事處作非法用途這一項,已涉及過百區議員,再加上其他觸犯《港區國安法》行為,例如曾印發單張或在網上發表反中亂港、煽惑暴力、仇恨的言論,被DQ的機會更大,區議員們有否做過相關的違法行為,會被DQ的機會有多大?《選舉條例》優化後,DQ權力不是選舉主任行使,標準更加清晰,避過機會大減。所以,外界估計有超過二百名區議員會被DQ,不是胡亂猜度出來的數字,相信雖不中亦不遠矣。

另一方面,被DQ的區議員會否被追討上任以來的薪津的問題。政府追討被DQ議員的薪津並非新鮮事,有先例可援。二○一七年,姚松炎、梁國雄、劉小麗和羅冠聰等四人因為宣誓無效被DQ,行管會向四人追討合共約一千二百萬元薪酬津貼。有人說這只是政府放風會追討薪津,目的是逼使區議員自動辭職。政府是否信口開河,有法律和個案可以參考,放風與否並不重要,有人提早點出了議員被DQ後果的嚴重性,讓涉事等人盡早作出選擇,總好過事後怨聲載道。

過去,反對派對於政府官員說話,態度總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覺得官員「無料到」,不敢行動,繼續我行我素。這次區議員對風聲認真看待,相信《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之後,反對派仍堅持要繼續搞所謂的「立法會選舉初選」中招的經驗密不可分。初選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去年七月八日提醒有關行為可能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港區國安法》,一旦觸法屬嚴重罪行,希望各人小心,切勿觸犯法例。一如過去,反對派對政府官員的警告依然當作「耳邊風」,一於「睬你都儍」,在戴耀廷帶領下的反對派照搞「初選」不誤,以身試法的結果,是五十多名搞手和參與者犯上官非。經此一役,人人不敢再對局方的舉動掉以輕心。

就在區議會議員宣誓限制,政圈流傳不少區議員涉及協助舉辦非法的初選會被DQ,並要歸還上任之後的薪津,區議員就要自己思量留下來的機會成本很高,紛紛準備後路。即使是反對派區議員,他們加入動機也不是人人一樣。有人可以只想服務街坊,對政治的理念不特別強烈,有人只把區議員當成一份工。就收入而言,區議員每月有幾萬元,收入不高,但也算不錯,若被DQ失去收入之餘,還要被追討上任以來約一百萬元的薪津,財政壓力非常大,萬一搞到失業兼破產,這種代價不是人人願付。

反對派議員順坡下驢

區議員要宣誓效忠香港和國家,他們過去的很多言行有案可稽,能否過關大部分人心中有答案,分別只是如何應對。若然被炒後可以有型有款,很多人會留至最後一刻,但以現時局勢,做英雄要付真代價,換回來的又會是甚麼呢?再者,今次若被DQ,往後要再參選,機會微乎其微,換轉角度思考,如果自行辭職,沒有被DQ紀錄,待政治氣氛比較平和的時候,重新擺正政治立場,真誠接受香港、國家和《基本法》,要捲土重來,並非完全沒有可能,就算不再從政,至少紀錄上少了一個負面紀錄。

無論是從現實的金錢考慮、未來從政的機會的角度去考慮,自行辭職是理性計算出來的答案。當有問題的區議員紛紛辭職,DQ議員人數大幅減少,政府提供這招「順坡下驢」,做到不戰而屈人之兵,不失為兩面都好的雙贏方案。


陳約翰
港情周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