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被告唐英傑涉在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撞倒3名警員,案件今踏入第11日審訊。控方盤問辯方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時,李坦承自己的中國歷史科教育程度為中學三年級,其碩士及博士學位亦非中國歷史,但李稱自己作為政治學家,在研究香港發展時一直無可避免地需順道研究中國歷史。

李在控方盤問下指,辯方專家報告使用線上問卷、焦點小組訪談、示威活動現場調查、電話訪問等各種研究方法所支持,不像控方專家報告般,僅僅依靠警方統計口號在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的使用率。控方詢問李中史的教育程度時,李指自己讀大學時副修歷史,但並非中國歷史,而如果是上課學習中國歷史的教育程度則為中學三年級,但李重申自己作為政治學家,在研究時不時需研究與香港發展密不可分的中國歷史。

控方問李「光復」一詞像涉案口號般翻譯成「Liberate (解放) 」是否最常見的用法,李認為只算是最常見的用法之一,並且「最」常見的用法。李亦認為「光復香港(Liberate Hong Kong)」可譯作使香港獲得自由,但不同意譯作取回(reclaim )香港。李解釋指在政治學角度出發,香港從來沒有自己的統治權,香港亦從來不是獨立國家,從來沒有擁有便沒有可能「取回」,遑論推翻香港政府的政治體制。

控方問及涉案口號有否意指香港落入了敵人的管治,李指自己不會如此解讀,但不排除有人會如此解讀,李批評此為不適當的解讀,而事實上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此解讀並不合邏輯。李另指「推翻香港政府的政治體制」並非指「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

李認為「時代革命」四字沒有推翻政權之意,而創作「光時」口號的梁天琦,其政治取態眾所周知,但梁的政治取態、演說、創作的口號均是不同的東西,而李就本案所觀看有關梁天琦的所有影片中,梁亦從沒有解釋「光時」口號的含意。李指出「光時」作為競選口號是希望市民記得參選者,希望市民對參選者有深刻印象,而「光時」口號不能直接解讀為「港獨」。

而針對水貨客等中港矛盾的光復行動,李認為參與者對內地旅客的抱為敵意,言語間表達出語言暴力及種族歧視,光復行動時間所使用的橫額及口號均帶有侮辱性。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4:25
更新時間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