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冚非法釣魚機賭檔 負責人及10賭客被捕兼收告票
07月13日
人員於單位內拘捕一名姓陳的30歲本地女子,涉嫌管理賭博場所,以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另外6名本地男子、3名本地女子及一名內地男子,年齡介乎28至58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被捕人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 (禁止群組聚集) 條例》(第599G章),警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於行動中,檢獲一部釣魚機、兩部射擊遊戲機、一部昆蟲機、一批遊戲卡、讀卡器及700元賭款。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此外,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防疫規例,以協助有效控制疫情,警方亦將繼續打擊非法活動,同時減低社區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