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學院一名學生,因舉報有人在網上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獲得1萬元人民幣作獎勵,是當地頒布《關於對公民和組織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線索進行獎勵的公告》以來首例。

據悉,去年12月,該名學生在校內上網課時,發現有人在互聯網散佈反動言論,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他隨即打電話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當局隨即查證事件,成功制止及懲處這宗危害國家安全事件。

莆田市國家安全局近日聯合莆田學院舉辦獎勵表彰儀式,向該名學生進行表彰並獎勵1萬元人民幣。

當局表示,任何組織和個人如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和線索,均可撥打熱線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舉報的情況和線索,經查證屬實,根據其重要程度給予舉報人獎勵,並為舉報人嚴格保密。但舉報人如故意捏造、謊報及誣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後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安徽省公安廳亦曾發文,指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策動或引誘國家工作人員叛變,向實施間諜行為的組織、個人提供經費、場所和物資等行為,均屬間諜行為。公安廳又提醒,在朋友圈發相片時,須要注意圖中背景,禁止在未經允許下於軍事基地、軍用港口等地拍攝。

莆田市國家安全局、市委國安辦、市財政局去年9月聯合發布《關於對公民和組織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線索進行獎勵的公告》,據該公告第五條事項顯示,對舉報且被採用的行為線索,將給予1萬到5萬元的獎金。對上述學生的表彰,屬該公告頒布以來的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