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冚非法賭檔 28男女被捕兼收告票
07月14日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29歲姓吳本地男子,以及一名34歲姓梁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18名本地女子及8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3至80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同時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一張百家樂賭枱、28副撲克牌、約100萬元籌碼,6萬元現金及一批賭具。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此外,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防疫規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降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