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3人被控串謀策劃恐怖活動 18歲女生出院上庭放棄保釋覆核
07月14日
高級檢控官吳加悅甫開庭表示,首被告郭文希於本月5日被捕,獲准保釋候查,至7月13日被警方取消擔保。郭文希因身體不適,現時在警方看管下留院治療,郭文希出院後今午被帶上法庭,並由彭耀鴻大律師及梁麗幗大律師代表。彭大律師指由於目前資料太少,故今天沒有擔保申請,亦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蘇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9月1日再訊,期間郭文希需還押監房看管。
蘇官表示今早會先處理次被告陳凱亮及第三被告15歲中四生的保釋申請,郭文希則暫定於7月16日再訊,或出院後立即帶上法庭應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
司法機構今早8時45分開始派籌,所有入庭人士,包括公眾人士及記者,均需進行安檢,逐個檢查個人物品,不准帶水等液體入庭。
被告依次為中六女生郭文希(18歲)、陳凱亮(24歲,司機)及15歲中四男生,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控罪指3人於 2021 年 6 月 6 日至 7 月 5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何裕泓、歐文、一名15歲學生及其他人串謀,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
法庭記者:凌子淇
建立時間11:21
更新時間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