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打工仔都會提早一個月向公司辭職,以便工作及人事交接等。不過有網民就表示,向公司辭職後已做滿一個月,亦完成所有交接程序,但公司卻要求他離職後仍要繼續協助公司解決交接問題。最後,樓主竟由於一個原因而妥協!

該名打工仔向社交媒體Facebook專頁「奴工處」投稿,指其公司規定離職需提早一個月通知,於是他便在遞信後做滿一個月,亦有與新聘請的員工作交接。怎料到樓主最後一天上班時,公司突然給他一封信並要求他簽署,當中列明樓主離職後,公司在交接上若有任何問題,他均需要解答及協助。

樓主雖然認為公司的要求無理,質疑「離開咗都要幫手?」,但內心又害怕若不答應公司要求,公司便會拒絕為他寫推薦信,或在信中寫壞話,故最終仍決定接受公司的不合理要求。

帖文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都狠批樓主的公司「使人使到盡」,「你不如話,離職後一個月內都仲要繼續幫你做嘢,覆e-mail,sell客接call好無?」;亦有人建議樓主先簽名,之後大可以愛理不理,「香港網絡好差,成日收唔到」、「照簽,但之後實際唔會聽電話,無電你吹得我漲」、「作為前員工當然樂意幫舊公司,不過得唔得閒接電話、電話有冇電、有冇改電話號碼就控制唔到啦」。

資料來源:「奴工處」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