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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28日的九龍灣德福廣場「和你shop」活動中,10名介乎15至23歲的青年被控襲警罪及非法集結罪,兩名16歲男生及一名17歲青年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當中一名16歲男生另承認襲警罪。裁判官屈麗雯指案發時有警員持胡椒噴霧戒備,當時擾亂秩序的危險性一觸即發,不能輕視其嚴重性;考慮3人年紀、報告建議及求情,今於觀塘法院判3名被告入更生中心。

16歲男生首被告、17歲麥梓希及16歲男生第五被告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16歲男生第五被告另承認一項襲警罪。

3名被告的報告內容同樣建議判處更生中心。屈官指16歲首被告報告內容「不算非常正面」,沒有深刻反省,只求輕判;另提及被告有情緒問題,寄語他「逆境中只能靠自己,無人可以幫到你。」被告獲家人及師長支持,接納過往被告為良好市民。

屈官續指17歲青年麥子希的報告內容同樣並沒有特別正面或負面的評語,被告獲親友師長正面評價,接納被告過往行為良好。屈官另提及16歲第五被告成績不俗,對他有反思及在還押期間積極上進感到高興。

屈官同意3名被告在案中角色沒有加刑理由,本案為相對輕微非法集結,惟被告於審訊後被定罪,並非完全有悔意。案發時警員在場持胡椒噴霧戒備,當時擾亂秩序的危險性一觸即發,不能輕視其嚴重性。而16歲第五被告承認的襲警罪本屬嚴重罪行,一般而言大機會面臨監禁。屈官終考慮3人年紀、報告內容及求情,判處3人入更生中心,第五被告兩項控罪為同一事件,刑期同時執行。

本案10名被告依次為:16歲學生、楊傑朗(21歲)、麥梓希(17歲)、丘澤(17歲)、16歲學生、16歲學生、15歲學生、李偉鴻(17歲)、劉家浩(23歲)及林志鑫(20歲),其餘罪成及認罪被告分別被判囚兩個月、四個月及判入更生中心。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