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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日前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兇徒的議案,引起各方譴責,港大昨日向學生會評議會及屬會發信,要求學生會7日內,即7月21日前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如學生會其後兩個月須進入大樓以清理學生會及個人物品,須向物業處申請,否則房間將上鎖。至於學生會屬會若希望繼續使用大樓,須7日內向校舍事務委員會登記,並與校方就使用條款達成協議。

港大日前宣布,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會按大學程序調查評議會事件,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特首林鄭月娥前日也指出,若警務處認為有跟進空間,同意由執法機關跟進。保安局長鄧炳強昨被問到警方會否調查事件時稱,會調查任何違法的指控,不論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刑事罪行,如有足夠證據會拘捕和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