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請資格人士 | 申請限期 |
於1977年、1978年或1979年出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 | 2021年9月20日至 11月18日 |
於1980年、1981年或1982年出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 | 2021年11月19日至 2022年1月18日 |
於1983年、1984年、1987年或1988年出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 | 2022年1月19日至 4月2日 |
入境處指,相關的修訂命令將於7月2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入境處發言人提醒,2005年至2007年或2012年至2018年出生並持有舊款智能身份證(即簽發日期為2018年11月24日或之前的身份證)的兒童須在9月18日(星期六)或以前,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下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辦理換證手續。2012年至2018年出生的兒童,如從未因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現已持有新智能身份證的兒童,無須參與換證計畫。
為減少人群聚集,入境處呼籲申請人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登入網站www.gov.hk/newicbooking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121 1234,預約辦理換證手續,並呼籲申請人於使用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時預先填寫表格,以享用更快捷的換證服務。申請人前往換證中心辦理手續時,須帶同其舊款智能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