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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個巴士站近日出現一則廣告,一位名叫張天佑的人在廣告上自稱「李白再世」,並推銷其出版的詩集。不少市民覺得此廣告過於招搖過市。有律師認為此廣告已經涉嫌違反《廣告法》。

北京多個巴士站於13日起出現該廣告,廣告中的張天佑拿着搖扇,旁邊寫有其姓名以及個人詩歌介紹。而廣告推銷著張天佑所出版的詩集,封面上寫有「李白再世」。

根據網上資料,張天佑自稱在大學時期起開始作詩,主張打破格律。而早於2014年在北京大學門外拍攝的照片,張天佑已經打著「李白再世」的名義在北大門前賣書。有網民讚賞張天佑執著,惟亦有人認為張天佑過於招搖,而所謂的詩集甚至連平仄亦未有遵守。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彭艷軍律師認為,此廣告已經涉嫌違反《廣告法》,根據《廣告法》,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而張天佑的廣告描述過於誇大,很多純屬個人主觀論斷,缺少科學性、嚴謹性,易對社會特別是青少年產生不良引導,亦有悖社會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