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匯局「擴權」條例草案今刊憲 下周三交立會首讀
07月16日
財庫局長許正宇指,《條例草案》旨在提升會計專業規管制度的獨立性,令本港規管制度與國際發展一致,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他早前形容此修訂是「搬屋」,而非加辣。
在擬議制度下,財匯局權力將由過往只監管上市公司核數師,擴至所有(包括非上市公司)核數師及專業會計師,會計師公會原有權力亦會轉移至財匯局,包括發出會計師執業證書、對執業單位和上市公司核數師進行註冊、對執業單位和會計師進行調查和紀律處分等。日後會計師公會只負責會計師註冊、培訓及考試 、制訂專業進修規定、專業道德標準及會計、審計和核證準則等職能。
這次「搬屋」早前引起會計師公會不滿,質疑會員為非上市公司做核數、報稅,與公眾利益無關係,不須由財庫局規管。財匯局刑罰也較公會重,罰款最高達1,000萬元。不過政府稱已與持份者包括財匯局、香港會計師公會、主要會計組織、會計專業人士及事務所和作為專業會計服務用家的行業團體溝通,指持份者普遍支持擬議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