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一海鮮店非法擴展營業範圍 被罰停業十四天
07月17日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店鋪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今年1月及4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0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另該店在去年12月及今年1月,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000元,因而被記下30分,店鋪今年5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