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斥布林肯以偏概全令人震驚 不應威嚇在港美企
07月17日
林鄭月娥強調,《港區國安法》明確規定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和自由。然而,布林肯必須留意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以至全球大部分國家的憲法均清楚列明,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因,通過立法限制一些基本個人權利和自由。在美國,港府看到當局多次以維護美國國家安全為由,去合理化一些影響其他國家、企業及個人的決定和行動,港府難以想像仍會有人未察覺美國正採取明顯的雙重標準。
林鄭月娥指出,國際社會事實上已公開表明反對美國干預中國內政。港府留意到在最近結束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超過90個國家表明,支持中國為令香港特區回復穩定所作的舉措。這些國家都明確支持國際法下不干涉的原則,以及各國主權平等的原則,該原則表明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是不容侵犯的。
林鄭月娥認為,絕大部分香港人是愛國和擁護「一國兩制」的。在《港區國安法》實施以前,與外部勢力有關聯或被外部勢力煽動的暴徒,以支持民主為幌子,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令香港人渴望的和平、穩定和人身安全變得岌岌可危。港府正嚴格依照法律採取行動,包括拘捕疑犯。檢控的決定是由港府律政司在不受任何干預的情況下作出,而審訊則在獨立的司法制度下進行。這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港府引以為傲、獲《基本法》保障和包含在《港區國安法》內的,任何政府不能亦不應妨礙相關法律程序。
布林肯聲稱香港的營商環境在過去一年變差,完全是謬誤。香港在法治和健全的規管制度支撐下,繼續是開放和自由的經濟體。有關的統計數字充分顯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不變,企業在港營商的信心沒有絲毫動搖。
港府敦促美國有關當局以誠實、公平的態度看待香港事宜。很多美國企業及個人在香港發展並從中受惠,美國當局不應以所謂「商業警告」威嚇他們,而是應該考慮如何促進這種互惠互利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