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奮涉企圖強姦准10萬元保釋 辯方指聶德權之子無參與此案
07月19日
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即現金10萬元、不准離港及每星期兩次到警署報到。辯方由前副刑事檢控專員,現為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黎婉姫、大律師關有禮及大律師江小菁代表。前兩者屬Gary Plowman S.C. Chambers,江小菁屬Andrew Liao SC's Chambers 。
有網媒昨指,辯方律師團隊其中一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兒子聶天樂,辯方事務律師黃啟豪今表明,聶天樂並無參與本案,亦無提供任何法律意見。散庭後,記者追問陳奮身分,他並無回應,隨即登上座駕離開。
法庭記者:王永欣、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