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多個政府部門,包括美國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土安全部上周向在港營運的美國企業發出警示,指美國企業亦受制於包括《香港國安法》的香港法律,美國企業要面對當局不用法庭手令的電子監控,和可能要交出企業和客戶資料。香港美國商會周一表示,美國企業冀中國和香港政府可保證,法律可維持香港網路訊息自由流動。

香港美國商會會長 Tara Joseph 接受《彭博》電視台訪問時指出,美國企業仍然認為香港是一個很好的發展據點。Tara 指,當局須意識到香港的重要性,在於仍可使用 Google、Facebook 及其他想使用的平台,並保持開放態度,聲稱將會維持資訊的自由流動。

拜登政府在當地時間上周五發布一份商業諮詢公告,警告美國企業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在香港的經營及活動面臨的風險愈來愈大。報告表示,企業面臨著未經法庭授權的電子監控,以及將公司和客戶數據交給政府相關的風險,提醒美國個人和企業應該意識到與受制裁個人或實體接觸的潛在後果。

Tara 稱,商業諮詢公告無太多讓在港營運公司感到驚訝的內容,惟仍然起了示警的作用。由於美國政府發布商業諮詢公告並不常見,此事可讓不了解香港變化的人驚醒。而美國商會成員及多數公司已經歷了一段時間,所以已經準備好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