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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就涉及台灣方面的用語,向員工發出內部通告,指出必須嚴格遵守一個中國的原則,對台灣官員及部門的稱謂,會用「台灣地區/當局領導人」、「台灣行政機關」等,即時生效。

通告又指出,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在提及台灣相關議題上,應該高度小心用字,避免使用不恰當的字眼,並提供正確全面的資訊,推廣一國兩制及國民身份認同。舉例涉及台灣時,「中華民國」、「國立」及「行政院」 等字眼一定不能使用,在任何情況下亦不應視台灣為主權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