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13日,港鐵牛頭角站外有反《禁蒙面法》示威,警方拘捕多人,其中1男3女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等8項罪名。他們早前否認控罪受審,今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鍾明新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眾被告還柙候判。

被告分別為精神健康護理學四年級生陳松琛(21歲)、任職網購公司的林恩鈴(26歲)、商業數據分析碩士生吳欣庭(22歲)及精神健康護理學四年級生何俏朗(22歲)同被於前年10月13日,在港鐵牛頭角站外參與非法集結。陳、林另被控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即索帶、士巴拿、螺絲批及打火機油等;林再被控管有一罐黑色噴漆,意圖用以損壞他人財產。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