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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21日晚上,逾百名「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內手持木棍或藤條襲擊他人,8名涉案男子事後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另外2人則在開審前認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判刑。

另律政司已就獲判無罪釋放的被告王志榮,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

林啟明被判監4年8個月,林觀良被判監4年8個月,黃英傑被判監3年6個月,鄧懷琛被判監7年,是區域法院最高的刑期;蔡立基被判監6年,鄧英斌被判監3年9個月,吳偉南被判監4年。

有旁聽人士聞判後大罵法官,表示「判刑不公」、「狗官」。亦有不滿判刑的團體於庭外拉起橫額並奏起國歌,批評司法不公,要求重審,大叫「沒有林卓廷就沒有721」等口號。警員於區域法院外拉起橙帶戒備,部分聲援被告人士被票控違反限聚令。

主審法官葉佐文表示,控方就首被告王志榮提出的影片清晰度足夠,但影片內男子的面容與首被告並不完全相像,認為他並非首被告,故判罪名不成立。

但法官認為,在首被告家中檢獲的波鞋,與影片中男子所穿的波鞋是一樣,而被告保管有關波鞋是自招嫌疑,與案中證物有所牽連。不批出訟費。

8名被告為王志榮(55歲,運輸工人)、黃英傑(49歲,電工)、林觀良(49歲;商人)、林啟明(44歲;商人)、鄧懷琛(61歲;商人)及吳偉南(58歲,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退休),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原被控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等6項控罪。林觀良及林啟明早前承認暴動罪,傷人罪則獲控方不予起訴,留在法庭存檔。至於王志榮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早前獲無罪釋放。據了解,律政司昨日已就法庭對王志榮的裁決提出上訴。

法庭記者:凌子淇

建立時間10:00
更新時間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