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非法勞工,包括1名越南籍及3名巴基斯坦籍人士昨日(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周一(19日)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在屯門一間餐廳內拘捕一名52歲越南籍女子。被捕時,她正在從事清潔工作。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她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她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此外,入境處調查人員於4月12日連同香港警務處進行的「冠軍行動」中,在機場貨運站拘捕3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年齡介乎31至45歲。被捕時,他們分別正在從事包裝及搬運工作。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他們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及後的調查發現他們均為免遣返聲請人士。1名涉嫌聘用該3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捕的4名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他們承認控罪,各被判監禁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