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9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首天,參與未經批准的港島區遊行的社運人士古思堯,早前被裁定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5個月,他今早出獄,隨即拉起橫額高叫口號。

社民連主席黃浩銘等十多人,今早9時已在監獄外,接古思堯出獄,其後眾人隨即拉起橫額,並高叫口號。

古思堯指,自己不害怕入獄,今次入獄並非最後一次,他會繼續抗爭,揚言將來會繼續焚燒五星旗及故意違反《港區國安法》。

控罪指,古思堯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2019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首天,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古思堯不認罪,被判監5個月,他當時求情時已揚言:「下次我會故意違反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