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於本月19至昨日,一連4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連串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曙光行動」及「滙力行動」。行動中共拘捕9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於「曙光行動」及「滙力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33個目標地點,包括停車場、地盤、護老院、工場、農場、按摩店、住宅大廈、餐廳、零售店鋪及菜檔,共拘捕9名非法勞工及3名涉案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1男8女,年齡介乎26至59歲。當中一男二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此外,1男1女亦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3名女子,年齡介乎45至54歲。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發言人又警告,根據《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