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傳媒公開閉門談話錄音 林鄭月娥:或立法規管報道方式
07月23日
主持人認為,對話涉及公眾利益,關乎透明度,林鄭月娥回應,公開錄音揭示了一些媒體的誠信及道德問題,媒體不應報道那種方式得來的材料,她現在對傳媒的工作有更好的理解。主持人又指出公開談話錄音內容並不違法,林鄭月娥聞言笑指或許有需要就相關情況立法。
林鄭月娥:「那是個閉門會議,我不是說閉門會議說的是謊話,但公開錄音顯示了一些媒體的誠信及道德。(它是由一些在場的人提供給媒體。)媒體不應報道那種方式得來的東西。(為何不應?你是關乎公眾利益的人,這是關於透明度。)我現時更了解媒體運作。(當我們獲發一些東西)不查證?(它是個錄音,它不是非法,以我所知沒有犯法。)也許需要在此基礎上引入一項法律。」
林鄭月娥強調,至今都不認為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是錯誤決定,只是解說工作有不足,她說會就此承擔責任。但林鄭月娥說,當局在《逃犯條例》修訂二讀通過後,已「撤回或暫緩」修例,做法與2003年擱置基本法23條立法一樣,反問為何之後的暴力事件仍然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