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軍澳打擊非法電動車及單車違例 拘8人發6張傳票
07月24日
行動中,人員於至善街、唐明街、寶邑路及將軍澳海濱一帶拘捕7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6至42歲,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人員並扣查5部電動滑板車、2部電動單車以及1部電動單輪車。
此外,人員透過情報分析,針對區內單車交通意外黑點主動執法,避免違例騎踏單車人士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行動中,人員於唐明街、唐俊街、唐德街及寶邑路一帶向違例騎踏單車人士一共發出6張傳票。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