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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負責檢控民主派「35+」初選案的署任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今早於高等法院申請大律師認許,由資深大律師Anthony Houghton代表,動議楊美琪成為專業大律師,並剔除其律師身份,獲上訴庭法官薛偉成批准。

Anthony Houghton動議時簡介楊美琪於英國威爾斯大學畢業後,1992及1993年先後在英港兩地成為律師,1994年起任職律政司。Anthony Houghton評價楊美琪在3個月實習期內表現勤奮,印象深刻。

薛偉成法官提到曾在律政司與楊美琪共事多年,相信其能有所成就,又指擔任大律師為其新挑戰新章節,提醒楊美琪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大律師理應成為他人典範,在如今複雜動盪的時代,大律師重要職能在維持法治,為正義發聲,保障《基本法》、公平和人權,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楊美琪庭外受訪指感受「好特別」,但暫時沒有打算私人執業,仍有堅定信念和使命在律政司工作,亦沒考慮過會否獲正式升任刑事檢控專員一職,表示自己會「盡力全力做好」,去服務公義。

楊美琪回應律政司部份上訴覆核決定備受爭議時,強調律政司立場一致,決定只視乎證據,沒有其他不必要考慮。楊美琪又支持政府近日打算修例,准許任職律政司的律政人員,在毋需成為執業大律師及完成三個月實習情況下,都可以合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指出律政司內有許多經驗豐富的律政人員,甚至具備二三十年訟辯經驗,在行內深受尊重,惟因只具備律師資格而被剝奪業界認可,反問「點解無機會畀佢哋」。

曾負責民主派「818」、「831」及「101」多宗未經批准集結案的大律師林芷瑩到場旁聽支持。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