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警區特遣隊昨日傍晚約6時展開代號「勇爵」的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觀塘區內多間派對房間,發現一間位於成業街19-21號的派對房間懷疑正在違規營業,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行動中,5名男子及3名女子,年齡介乎17至20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警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另外,由於他們均未能出示「安心出行」紀錄,及未有接種新冠疫苗,警員遂向他們發出口頭警告。

行動中,一名52歲姓潘的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訂明,若營運或到訪派對房間,顧客及員工必需完成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另外,處所負責人亦應確保顧客在進入處所時,已用手機應用程式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

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