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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跑手郭遠雄前年9月參加比賽時失蹤,兩日後被發現倒臥於沙田九肚山一斜坡,當場證實死亡。死因庭今召開為期3日的死因研訊,並設陪審團,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處理,死因研訊主任為律政司檢控官譚皓,死者家屬沒有律師代表。死者女友透露,死者當日疑經過九肚山山頂後在分岔口行錯路。賽事協辦員則指該處有用橙帶作標記,是越野賽的一貫做法。聆訊下午繼續。

死者女友趙慧儀表示,死者生前不時會參加「毅行者」等越野賽跑活動,平日會跑步、跑山,身體狀況良好。死者曾提及會於2019年9月8日參加「Cam2sport23.1 Trail Running」越野比賽。當日比賽於早上8時半開始,趙原本打算中午12時半到終點等候死者衝線,但他遲遲未出現,與其一同參賽的朋友抵達終點後均指與死者分開跑,開賽後便再無見過死者。

至下午約1時30分,趙通知主辦單位,並嘗試打電話及傳訊息聯絡死者,但之後檢查死者的隨身個人物品,發現他於比賽途中未有攜帶手機。

當日主辦單位有安排俗稱「掃尾隊」的人員,確保尾段參賽者安全地完成賽事,惟「掃尾隊」下午4時半返回終點都不見死者。等候消息的途中,趙與主辦單位的賽事協辦員譚圳樂聯絡,對方一直有向附近醫院了解死者有否因傷送院。譚著趙等待「掃尾隊」結果才報警,因爲此類山賽經常會有選手在未有通知主辦單位的情況下中途退賽,趙最後於下午4時51分報警。

趙續指透過主辦單位得知,死者當日早上10時37分經過位於九肚山頂的檢查站,其後與參賽者傾談,才知道九肚山落山位置有一個分岔路口容易行錯,由於某些參賽者跑得比較快,負責指路的工作人員當時可能還未到場。

譚圳樂供稱,主辦方有安排工作人員於共4個檢查站駐守,大會亦於開賽前通知參賽者當日天文台有發酷熱天氣警告。根據參賽規例列明,大會有建議參賽者於比賽途中攜帶手機,但並非強制。

被問到如何設置路標,譚就稱比賽路線有幾個容易令人混淆的分岔路口,大會除了安排職員在較隱蔽的位置指路外,沿路每隔2至300米便都橙帶標示。至於懷疑是死者行錯的位置,即九肚山下桂地新村附近,主辦單位用了橙帶標示路線方向。譚強調此乃越野賽的一貫做法,但就承認即使有橙帶標記,仍可能會令選手誤會路線。

譚又指,根據以往4、5次籌辦山賽的經驗,經常有行山人士會自行將標明為比賽用途的顏色帶拆掉,因此當日大會使用的橙帶未有寫上活動名稱。此外,每位選手比賽時均佩戴一塊植入了晶片的號碼布,經過檢查站便留下紀錄。他當日接到死者女友求助後,隨即通知駐守檢查站的職員及一隊2人的「掃尾隊」,不過就未有即時報警,解釋因爲有參賽者或會中途退賽,如果沒有見過參賽者不會胡亂報警。

周官追問主辦單位如何尋找迷路的參賽者,譚稱「掃尾隊」會留意分岔路口附近會否有人,但不會特地走到錯的方向檢查。他又提到當日除了死者以外,曾有2名參賽者都在桂地新村分岔路口行錯路,惟兩人中途退賽後均沒有即日通知主辦方,故在警方接手調查後先知道當日有人迷路。

針對是否太遲報警一事,譚多次表示因爲不知道死者是否中途停下來休息,未能確定他是否真的失蹤,所以要等到賽事完成、「掃尾隊」搜索完畢後才報警,強調「唔係因為覺得煩」而未有即時報警。譚承認當日天氣炎熱,參賽者如果迷路的確危險。

參賽者馮錫禧供稱,當日同於桂地新村的分岔口行錯路,因為看到該處左邊樓梯有綁橙帶,上了樓梯後仍然見到絲帶,直到前方無路可行才發現行錯路。他最後沒有完成賽事,同日返終點取回個人物品,但事後沒有通知主辦單位自己於因行錯路而中途退賽。

另一名參賽者陳家𠎀則透露,當日於涉事分岔口看到死者,對方當時蹲下喝水龍頭的水,其神情疲倦恍惚,猶如「比賽無水、無補給、無糧食嘅狀態」。陳聽到馮在樓梯上大叫「有絲帶」,誤以為該處是正確方向,便跟上了樓梯,死者亦有跟隨。陳其後見情況不對而停下來,期間死者越過自己繼續前進,之後便再無見過對方。

陳最後沿路折返,找到正確路線,並向工作人員提及曾行錯路。他同意該分岔口容易令人走失,大會應該提供明確路標指示,又透露主辦方有提供路線圖供參賽者賽前試路,但比賽時發現地圖與現場路段差別很大。

法庭記者:凌子淇

建立時間13:53
更新時間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