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涉在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並撞倒3名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對裁決不感詫異,又指裁決對其他案件有約束力,但要視乎各案中的個別環境證供。

湯家驊指,法庭已經表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具分裂國家的含義,裁決對其他案件有約束力,包括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牽涉發表煽動文字的案件。不過,他強調並不能一概而論,相信法庭會審視每宗案件的環境證供,例如當時的社會氣氛、現場其他人的反應等。他又認為,有人展示或叫喊「光時」口號就是犯法。

湯家驊稱,對法庭用了多日時間聽取專家學者分析「光時」口號含義感到驚訝,認為相關歷史背景與現實脫節,應該從常理去判斷。他說,最重要是被告如何理解相關口號,以及希望灌輸甚麼訊息。